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发布的通知和公告,虚拟货币不是货币当局发行的,不具有法律偿还和强制性的货币属性,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不具有与货币相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公民投资和交易虚拟货币不受法律保护。
2021年5月18日晚,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联合发布了《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投机风险的通知》。公告明确表示,有关机构不得开展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提醒消费者提高风险防范意识,防止财产和权益损失。
温馨提醒:
1、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无任何建议;
2、投资前,建议先了解项目风险,了解项目投资者、投资机构、链活动等信息,而不是盲目跟风或误入资金盘。投资是有风险的,所以进入市场时要小心。
响应时间:2021-12-21,最新业务变更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