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官方微博在今年11月13日发布了一条消息,称网上流传的人民银行已经发行了法定数字货币的消息并不属实。另外,个别机构冒用人民银行名义,在数字资产交易平台上进行交易,将数字产品冠以“DC/EP”或“DCEP”的行为也是假的。央行强调,法定数字货币(DC/EP)还没有发行,并未授权任何资产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市场上交易的“DC/EP”或“DCEP”都属于非法行为,所以广大公众要提高风险意识,不要轻信网上的虚假信息,以防利益受损。早在2017年9月4日,央行等七部门就曾联合发布了《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明确指出发行虚拟货币、ICO等行为属于非法金融活动,严重扰乱了经济金融秩序,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从事上述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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