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货币是指非真实货币。知名虚拟货币如百度公司百度币、腾讯公司Q币、Q点、盛大公司的优惠券,新浪推出的微币,侠义元宝,纹银。数字货币包括,BTC、莱特币、无限币、夸克币、泽塔币、烤串币、便士币、隐形黄金、红币、质数币,目前全球已发行数百种数字货币。
市场上有四种虚拟货币:
1、由游戏运营商开发的金币,供玩家在网络游戏中作为交易媒介使用;
2、专用虚拟货币由门户网或即时通讯工具发行,供本运营网络环境中使用;
3、互动虚拟货币既可用于虚拟货币发行主体,又可向非发行主体购买商品和服务;
4、基于密码学和现代网络P2P技术,通过复杂的数学算法生成特殊的电子和数字网络密码硬币。
【法律法规】
《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从事网络游戏研发生产、网络游戏运营、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等业务活动。
本办法所称网络游戏,是指由软件系统和信息数据组成,通过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络等互联网络提供的游戏产品和服务。
网络游戏运营是指通过互联网提供网络游戏产品和服务并获得利润的行为。
网络游戏虚拟货币是指网络游戏运营商发行的虚拟交换工具,网络游戏用户使用法定货币按一定比例直接或间接购买,存在于游戏程序之外,通过电磁记录存储在服务器中,并以特定数字单位的性能。第六条 申请网络游戏运营、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等网络游戏运营活动,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并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一)单位名称、住所、组织结构和章程;
(2)确定网络游戏的经营范围;
(3)从事网络游戏经营活动所需的专业人员、设备、场所和管理技术措施;
(4)有明确的域名;
(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