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毋庸讳言,古董、文物、艺术品行业,的确存在洗钱现象。古董、文物、艺术品本身的特性导致了它们会成为洗钱的工具。而且,艺术品及古董进行交易时,大量使用现金,为交易提供了匿名性,难以识别买卖双方的身份,也切断了追溯资金链条的路径,为资金来源的追踪带来困难。...
收藏家马未都的公司突然裁员80人,这一消息在网上引发关注。这样引发物议的裁员,背后或有不止一个原因,但大环境的因素是确定的:当下古董、文物的行情不好。行情不好和当下经济形势有一定关系。但还有一个被低估了的原因恐怕是,古董、文物的洗钱功能被以比特币为代表的新技术取代了。
当然,这不是说马未都的公司存在洗钱,而是说当古董、文物、艺术品收藏行业的某些功能,受到新技术的冲击,对这些物品的需求随之减少,它们的价格也会受挫。
毋庸讳言,古董、文物、艺术品行业,的确存在洗钱现象。2023年2月,世界上最具影响力的国际反洗钱和反恐融资国际组织“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就发布《艺术品及古董市场的洗钱和恐怖融资》研究报告,揭示了艺术品和古董的洗钱风险。随着中国艺术品和古董市场交易规模不断扩大,很多不法分子通过买卖、投资、炒作艺术品等方式洗钱,这种需求会炒高艺术品价格,于是我们就看到了某些古董、艺术品频创高价。
古董、文物、艺术品本身的特性导致了它们会成为洗钱的工具。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21条:“委托人、买受人要求对其身份保密的,拍卖人应当为其保密。”明确认可拍卖实践中对委托人和买受人身份保密的做法。所以,文物、古董交易,市场透明度不高,买卖双方的真实身份难以界定。而且,艺术品及古董进行交易时,大量使用现金,为交易提供了匿名性,难以识别买卖双方的身份,也切断了追溯资金链条的路径,为资金来源的追踪带来困难。
艺术品及古董定价具有相当的主观性,波动性很大,不是专业人士,很难判断实际价值,就容易被操控价格,低估或高估商品价格,来隐藏其真实价值。然后,有心人通过将古董进行售卖或拍卖,再由其关联方使用犯罪所得购买商品,通过拍卖商等中介提供的银行账户支付资金,将见不得光的非法收益洗白,实现非法资金合法化。这里的非法资金,或源于腐败、挪用公款、贩毒等各类犯罪活动。在洗钱的过程中,还会用到个人、空壳公司或者非营利组织等中介。
比如,某人想行贿,对方家中有一件民国年间古董,并不值钱。某人就从中做文章,先花几万块,安排鉴定专家为对方家中的古董出具价值数百万元的鉴定报告。接着,对方将古董送拍,某人再以几百万元的价格拍下来。如此,就完成了行贿、洗钱的目标。
古董还会成为虚构资产的好工具。2010年,一幅被日本90%以上专家认定是日本造假集团伪造的黄庭坚伪作,被估价8000万后,被买家以4.3亿天价拍下。在作品还没有付款交割的情况下,就被抵押,从合作银行获得2.5亿的信托基金融资而转投地产。
古董还成为资本外逃的途径。比如,甲有1个亿想转到海外。由于严格的外汇和转账监管制度,没有办法直接把钱转出去。这时候甲可以去找古董商,古董商说有个海外收藏家的古董碗,卖1个亿。于是甲花1个亿买下这个碗,古董商、收藏家扣除一部分如1000万后,把剩下的9000万汇到甲指定的海外账户。
到了比特币时代,就完全没有这么麻烦了。想要把钱汇出去的人只需将本币转移到地下钱庄指定的账户中,地下钱庄人员会线下寻找虚拟货币囤币商,或通过虚拟货币交易平台交易,购买虚拟货币。由于虚拟货币是匿名的、去中心化的,可以全球随意转移,这些虚拟币就可以在脱离监管的情况下转往境外,此人只需要在境外将虚拟币重新兑换成货币即可。当然,具体操作更复杂一些,会利用多账户、多层次的交易,化整为零,逃脱监管。
2020年11月,诈骗团伙诈骗西宁某公司600万。随后,为逃避监管,该犯罪团伙成员在湖南、四川等地组织数十名“买手”,在手机上下载虚拟货币交易平台,然后将诈骗所得转入这些账户,再通过场外交易购买虚拟货币。获得虚拟货币后,逐级提转,使得持有的虚拟货币变得相对“安全”,然后,汇入境外洗钱犯罪嫌疑人钱包地址,再转给境内犯罪嫌疑人,最后,在交易平台上出售进行套现,完成非法资金到虚拟货币,再到法定货币资金的“洗白”过程。
这个过程,全程在网上进行,效率更高,也更安全。由此导致通过古董、文物洗钱方式的式微。那么,这些物品的价格自然就维持不住了。
其实,相比古董还因为时间久远,具有一定的稀缺性与内在价值,现代艺术品更是洗钱的重灾区。以前,我们时常会听到,某个不知名的艺术家的作品,又拍出了天价。现在这样的新闻越来越少了,大概率不是因为人们不爱现代艺术了,而是因为比特币等数字货币出现了。
• (本文仅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报立场)
刘远举
责编 陈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