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在法律上并不属于违法行为,但是参与虚拟货币的交易与投资存在着潜在的法律风险。2017年9月,中国央行联合七部委发布了《关于代币融资风险公告》,明确表示禁止人民币和数字货币的交易,以及禁止ICO(首次公开募集数字货币)发行。法院特别提醒投资者,虚拟货币的投资交易并不受法律保护,因此需要保持清醒和理性的态度。虚拟货币并非由货币当局发行,也不具备货币的性质和法律地位,因此不能被视为和货币等同,也不具备在市场上进行流通使用的法律地位。与此同时,国际上对于数字货币的态度也存在差异,一些国家如北美、西欧和日本对比特币接受程度较高,而另一些国家则对比特币采取了非法的定义。因此,专家呼吁对数字货币进行明确的监管,并认为数字货币目前亟待明确的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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